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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&A

1.學生辦理休、退學,先至「申請休復退學系統」申請,須印出表單至各單位會辦。
2. 「續辦休學」及「復學」,直接至「申請休復退學系統」申請,線上審核通過即完成手續。辦理時間:學期開始至註冊日。
3. 休學申請一次以一學期為限,須於次學期開始至註冊日前辦理復學或提出續休手續。若未依規定辦理者,將依學則規定予以退學處理。
4. 「申請休復退學系統
路徑一:中原大學/在校學生/輸入帳密進入學生1網通/學業/教學網站/學習便利通/申請休復退學系統
路徑二:中原大學/在校學生/i-touch(免輸入帳密)/教務處/課務及註冊組/申請休復退學系統。

大學部畢業之認定
I. 本校採學年學分制,各學系修業期限為四年;惟建築學系(學位學程)、財經法律學系為五年;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為一至二年。
II. 學生修業期滿,並修足應修之科目與學分數成績及格者,其畢業資格經審核通過,由本校發給學位證書。
III. 自101學年度起之入學學生,必須通過本校認定之英文能力鑑定考試,始准予畢業。

研究生畢業之認定
I. 99學年度(含)前入學者,除學科未通過或修習教育學程者外,於學位考試成績及格及論文審定書送交教務處時視為畢業。
II. 100學年度起入學者,於學位考試成績及格、論文審定書及辦妥離校手續至公告地點領取畢業證書時,視為畢業。
畢業離校手續:請至至畢業生網站查詢(網址:http://itouch.cycu.edu.tw/i2i/www/index.htm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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