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單
一、專案目的 強調活化課程之發展,藉以因應高教及產業發展趨勢之需求、學生學習型態之改變,配合實務性議題或跨域問題進行課程改革,鏈結六大關鍵能力,積極以創新思維開發新課程與創造學術議題,引導學生發掘自我潛力與興趣,促進新學習型態之建立。 二、開設規範
三、課程類型 須符合其中之一微型課程類型。
四、補助對象 本校開設大學部「微型課程」之授課專任教師。申請補助專案之課程必須經各系課程委員會通過認定,課程類別屬於「微型課程」,始得申請。 五、申請期限 每學期依i-touch公告日期實施,申請教師於截止日前將申請表,連同「課程綱要」一併繳交至教務處學生學習發展中心。 六、補助經費
七、審查標準 由教務處學生學習發展中心送請相關學者專家審查,再提請教務處處務會議及教務會議常務小組進行複審。 八、補助義務 獲補助課程案件之教師,須於課程結束後提供成效說明乙份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