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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補助目的
因應數位科技時代,程式教育已成未來趨勢。本專案鼓勵教師因應各專業領域差異,選擇適當的程式語言,規劃適合各領域所需程式設計課程,培養學生邏輯思考與運算思維能力。
二、申請對象
本校開設大學部「程式設計課程」之授課專、兼任教師。
三、課程規範
- 授課內容需包含有程式設計或程式語言運用之教學內涵,且授課時數至少三分之一以上,課程類別需為「程式設計課程」。
- 課程內容應包含課程目標、開設年級、學分數、授課教師條件、成績評量項目與方式等,學分抵認由各學系自行規範。
- 課程可透過多元模式教學,例如學生專題製作、專題講座及工作坊等方式進行,引發其學生主動學習的動機,並增加學生實作學習機會。
四、申請期限
每學期依i-touch公告日期實施,申請教師於截止日前將申請表,連同「課程綱要」一併繳交至教務處學生學習發展中心。
五、補助經費
每門課程至多補助新台幣15,000元為上限,每學期至多申請補助2門。核給件數及金額依校內年度經費預算斟酌調整。補助經費項目包含:教學助理、材料費、講員費、講員交通費、印刷費及雜支等。
六、審查標準
由教務處學生學習發展中心送請相關學者專家審查,再提請教務處處務會議及教務會議常務小組進行複審。
七、補助義務
獲補助課程案件之教師,須於課程結束後提供教學成效說明乙份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