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本表僅係大學學系招生選才時,於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甄試過程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,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。 例如:A學系於「多元表現」看重學生之「擔任幹部經驗」及「特殊優良表現證明」,若學生未能提具特殊優良表現相關證明(A學系審查重點項次之一),但另提供「服務學習經驗」,學系仍會以學生所提供之多元表現情形,據以綜合評量。 中原大學-財經法律學系科技法組
備註1:大學學系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,未來可能隨著學系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,惟不影響學系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。 備註2: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、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(一般科目、專精科目)。 備註3:特殊類型班級係指依據特殊教育法、國民體育法、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,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、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。 備註4:學生可在課程學習成果或多元表現項目中,呈現探索學習的歷程,讓大學學系看見學生的文化特質、能力與熱忱;如原住民學生可呈現原住民族文化與語言表現成果,以及對原住民族於當代社會所面臨各項議題的觀察與反思能力等。 備註5:學系選才理念可至COLLEGO!首頁「搜尋」校系查看相關資訊;另當學年度審查資料準備指引將於當年3月中旬公告於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「申請入學」-「審查資料準備指引」,考生可多加利用。 |